信息来源:epoint
发布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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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集团宿舍区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力集团宿舍区屋面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力集团宿舍区屋面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编号:JSJY1110002041617001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阶段当招标图纸做法与招标清单特征不一致时,以招标清单特征为准。
2.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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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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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JY1110002041617001001 |
大力集团宿舍区屋面改造工程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 条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0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首页(https://www.etrading.cn/),选择“江苏CA”➡主平台➡选择或直接搜索磊华双清专区➡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双清专区(网址:https://lhsq.etrading.cn/)。
4.3 CA证书办理方法: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CA锁办理(https://ycggzy.jszwfw.gov.cn/detail?id=12882&title=%E5%8A%9E%E4%BA%8B%E6%8C%87%E5%8D%97&type=2&subTitle=%E5%B7%A5%E7%A8%8B%E7%B1%BB)或盐城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https://ycggzy.jszwfw.gov.cn/detail?id=84111&title=%E5%8A%9E%E4%BA%8B%E6%8C%87%E5%8D%97&type=2&subTitle=%E5%B7%A5%E7%A8%8B%E7%B1%BB)。
4.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双清专区https://lhsq.etrading.cn/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磊华双清专区(https://lhsq.etrading.cn/)同步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9.3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报名至投标文件上传全流程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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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高新区技术区五一路1号
联 系 人:陈骥
联系电话:189218208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联 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1775157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