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艾埃姆数字化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
信息来源:epoint
发布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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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艾埃姆数字化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文件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经研究,对总承包合同中的以下内容予以调整:
1.删除专用合同条件第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中的“补充: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包人须正常施工,且不因此向发包人申请索赔。”
2.补充条款中的第(1)项内容由“承包人采用新型桩基施工工艺的,发包人先行安排启动区任意一个单体工程进行桩基施工,该单体工程桩基验收合格后进行其他单体工程的施工,新型桩基工程不合格的直接改用预应力管(方)桩施工图纸施工,承包人承诺桩基工程中标下浮率不因此调整,给招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调整为:
“桩基施工单位采用新型桩基施工工艺的,发包人先行安排启动区任意一个单体工程外的非桩基点进行先行试桩施工,新型桩基工程经检测不合格的,直接改用预应力管(方)桩施工图纸施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桩基施工单位的相应责任。”
招标人:盐城蒂艾埃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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